大家或许都有这样的经验,就是在开车或者走路时,可能都会抬头看看高处的道路标志牌,但是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竟然在各种各样的标牌里,还混在了一些广告标牌,这些广告牌大小字体都做的和交通牌无异,所以说对市民的交通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在北京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在记者了解以后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就这些冒充交通标志牌热线举报。
昨天下午,在记者跟随当地城管委员会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时,在西四环的五棵松桥北附近发现在一块限速80的限速牌上方,既有一块蓝底白字的标牌,乍一看以为是交通指示牌,但是细细一看上面的文字就是某某家具订货中心,在另一处也是,一家饭店的指示牌并且下方还画了一个直行的箭头。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标志不仅缺少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查,也不是规范交通设施,据大部分这种冒充广告牌都安装在路灯杆或是原先的交通标志牌上面,甚至有些过分的厂家把原先的标牌挡住安放自己的标牌,这不但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对行人出行也是安全隐患,同时对于城市市容面貌也是一种破坏。
道路标志牌指引着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逐渐增多,给交通道路的正常行驶造成了不小的困难,所以进行各类交通标志牌的安装有利于交通道路的畅通行驶,用于给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起到一个警示作用,由于交通标志牌设置的重要性如此重要,更应该在设置上要着重注意其质量问题,要满足当下人们在道路上行驶的视度要求。
一、交通道路标志牌应按规定进行设置,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二、道路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该要求,可适当加大标志的尺寸.
三、道路交通标志牌通常不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后人们看不到道路标志牌.
四、道路标志牌的正面或其临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遮挡.